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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太平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律所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招商局太平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2025-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律所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2025-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律所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G110000017524026300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项目类型:经营服务

公告开始时间: 2025-09-0510:00:00

标段(包)信息1

标段(包)名称: 2025-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律所服务项目

标段(包)编号: G1100000175240263001001

采购范围及内容:

2.1采购范围及服务内容:为获取优质的外部法律服务支持,助力“政企合作”模式深化落实,保证园区开发建设和产业导入工作有序实施,解决用海、用地、用林、动迁和前期项目合约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公司开发建设工作合法、合规、高效进行,现拟启动公司2025-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律所服务采购工作。为采购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全面、优质的常年法律顾问咨询服务:

(1)协助完善用海、用地等相关手续和存量工程项目复工相关工作,就项目长期停工产生的遗留问题提供风险分析、论证、谈判、方案研究等服务支持;

(2)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股权投资、招商引资(包括外商)投资合作等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对园区入驻企业在产业园区开展业务合作的模式、项目落地手续办理、相关支持政策制定等事项进行充分、全面的调查、分析和研究,及时提示风险预判;

(3)协助开展太平湾项目手续合法化、前期引进产业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工作,提出解决方案建议并提供咨询服务;

(4)起草、审阅、修改各类协议和法律文件,接受公司及其职能部门、所属企业的法律合规咨询,就相关问题提供法律合规建议,出具咨询意见书或专项法律意见书;

(5)根据公司需求,对公司及下属企业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培训,具体时间安排由公司确定;

(6)每月为公司提供最新法律法规等业务文件;

(7)根据工作需要,由采购人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等。

 2.2服务期限:365日,其他详见合同条款约定。

 2.3服务地点: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

供应商资格要求:

4.1资格要求: 

4.1.1诚信要求未被招商局集团(或招商局太平湾二级公司)列入供应商诚信黑名单或处于处罚期的;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公布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公布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1.2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4.1.3其他资格要求及证明资料:

(1)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须是经相关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及相关证明】

②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财务要求: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报告原件扫描件】

 4.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是否要求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参与: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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