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宏洋明道演艺设备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广州宏洋明道演艺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项目要求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宏洋明道演艺设备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五)项目限价:30000元(含税)
(六)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采购内容:确定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服务范围包括采购人的法律合规事务。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内考核不合
格的,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律所的要求(供应商若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以下要求均以分所的信息为准)
1.律师事务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十年以上,且在广州有常设机构和常驻工作人员;
2.律师事务所有执业律师 30 名以上;
3.律师事务所近 3 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主办律师的要求
1.本项目负责律师执业年限达 10 年(含)以上;
2.主办律师执业年限 5 年(含)以上。(三)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
诺书》)。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文件的获取及报价
(一)公告开始时间 2025 年9月5日
(二)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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