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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嘉峪关市公共交通建设运营(投资)集团法律服务项目(二次)

  • 招标单位:嘉峪关市公共交通建设运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预算:1万元

嘉峪关市公共交通建设运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律师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嘉峪关市公共交通建设运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律师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单位 嘉峪关市公共交通建设运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编号 202508-GZB-JJ050
采购方式 公开 资金来源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04 23: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9-08 16:0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5-09-05 23: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5-09-08 18: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嘉峪关市公共交通建设运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律师服务项目(二次)001 202508-GZB-JJ050 服务类 18000.0

公告内容

  • 嘉峪关市公共交通建设运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律师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嘉政办发〔2022〕40号)、《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19〕7号)等文件要求,甘肃九月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嘉峪关市公共交通建设运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嘉峪关市公共交通建设运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律师服务项目(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嘉峪关市公共交通建设运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律师服务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508-GZB-JJ050

    三、招标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处理下列法律事务:

    (一)乙方服务主体包括甲方及其下属的“嘉峪关市交投建设有限公司”、“嘉峪关市联晟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等成员单位。

    (二)对甲方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从法律角度进行论证并提供法律依据。

    (三)审核、修改甲方在经营、管理以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和其它有关法律事务的文书、规章、制度等内容。

    (四)办理甲方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五)代理甲方参加民事、商事、仲裁、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法务事宜。

    (六)参加经济项目谈判,审查和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七)对甲方在改制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人事劳务用工管理,加强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有关事务中,提供法律意见和支持。

    (八)服务期间对甲方的干部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3场次。

    (九)乙方应每月指派承办律师到甲方对法律事务进行综合办理,并为干部职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时间一般确定为每月10日、25日,如遇周六、周日或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将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如有特殊原因或时间冲突,应提前告知甲方,另做安排)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招标限价及报价要求:

    本项目招标限价:¥18000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次招标服务的经营范围;需提供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可以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的处分处罚等信息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期内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非联合体声明)。

    5.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须含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业绩证明:投标人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

    7.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注:以上资质请全部加盖企业公章。

    七、其他要求及付款方式:

    1. 中标单位不得向他人转包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部分向他人转包,否则视为违约,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2. 投标过程中,不得串通恶意压价或抬价及恶意干扰招标活动,一经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

    3.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我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投标单位要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有多年从事本行业经验的专业公司。

    5.服务方式:本次保险服务有效期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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