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江电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项法律诉讼服务比选方案
湖北长江电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比选方式选择一至三家专项法律诉讼服务商用于三个诉讼案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司积极报名。
一、项目名称: 湖北长江电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项法律诉讼服务。
二、项目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胜利街218号、远程服务
三、比选内容: 服务采购(含A、B、C三个服务包,详见《服务案件清单》)。
四、采购预算: 预算代理方式均为“基础费用+风险代理提成”,每个服务包服务费收益不得超过30万元。预期收益测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报价无效。
五 、周期: 服务周期预计为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为注册律师事务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供应商须承诺:
(1)供应商在本次的比选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供应商不得在中标之后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公司;
(3)供应商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任何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七、比选响应文件内容:
1.律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网页截图;
3.报价表(含质保承诺);
4.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胶装后密封。
八、比选规则
1.报价需包含《设备清单》中所有内容;
2.采购评审小组针对在确认完全符合采购比选条件的报价人提交的报价进行综合评审(具体评审标准见附件),评审得分最高者中标。
3.评审委员会若发现以下情况,认定该报价人的报价文件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1)参与报价的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且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2)本次报价为一次报价,出现两种及以上报价为无效报价;
(3)其他可能影响比选采购结果的情况。
4.采购人于3个工作日内发出比选中标通知书并公示中标结果。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址及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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