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食品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询比采购(第2次采购)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浙商食品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第2次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为公司以及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审核、法律意见书出具、重大投资项目决策法律风险审核、合同谈判、纠纷处置指导、法律咨询及风险评估、企业合规建设、规章制度审核、法律培训等。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资质要求:供应商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包括分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从业人员;律师事务所须拥有 50 名及以上执业律师(以注册地司法局官网所示查询结果为准,不含兼职律师,须提供网页截图)
(工程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出相应要求;材料设备类:根据生产商及经销商的不同要求进行设立)
√(2)业绩要求:供应商服务团队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08 月 01 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承接过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且单个法律服务合同金额不少于7 万。(需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证明材料需体现服务内容及时间、合同双方的有效签章)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配备不少于 1 人的服务专员,项目负责人应为具备律师执业证的专职律师。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2年8月1日至竞价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未填)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09-04 16:00至2025-09-06 16:0030。(不得少于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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