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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北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深圳北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1.采购条件

深圳北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获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深圳北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因第一次采购潜在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开标家数,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二次面向社会公开采购确定供应商。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深圳北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

2.2项目地点:深圳市。

2.3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包:深圳北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工作内容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经年检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方式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25年 9 月4日8:30至 2025 年 9月11日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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