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龙港旅游度假区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P202509030014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斗龙港旅游度假区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盐城市斗龙港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8.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斗龙港旅游度假区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斗龙港旅游度假区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3)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9-03 08:30到2025-09-05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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