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2027年莲花山实业集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ZB-2025015
2.项目名称:2025年-2027年莲花山实业集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3.预算金额:140000元/年
4.最高限价:140000元/年
5.采购需求:按《吉林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试行)》执行,采购律师事务所为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控股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年服务时长约300小时。
6.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1月21日开始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为2年,《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一年一签,第一次《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期限1年。第一年合同到期前30日内如采购方同意续签的则可以续签一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合法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年检合格,具备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服务的能力。投标人拟提供法律服务的团队至少3名律师,熟悉国有企业相关业务领域的法律法规,具有成功处理相关领域法律事务以及为大型国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拟派往本项目的主办律师具有5年以上的律师工作经验,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在相关争议解决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优势和沟通交流能力;
2.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之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投标人具有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连续六个月或以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纪律惩罚。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2.5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4日至2025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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