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昌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公开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开封市昌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公开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指定平台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9月8日9时2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LZBF-2025027
2、项目名称:开封市昌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公开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约835500.00元
最高限价:执行标的价的15%
序号 |
包名称 |
本项目标的金额 |
费率(最高限价) |
1 |
开封市昌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公开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项目(二次) |
5570000.00元 |
执行标的价的15%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房屋租金强制执行的法律服务(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5.2 标包划分:共划分一个标包。
5.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判决金额执行到位。
5.4 服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提供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4年6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且与谈判响应文件对应内容相一致。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7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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