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开选取【律师事务所服务】机构的公告
2025-09-04 16:30,在指定平台为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取律师事务所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项目业主
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07810070749932509011687
项目规模
投资额(¥60,000.00元)
所需服务
律师事务所服务
服务内容
向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及其关联单位,提供以下一般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一)不定期指派律师到甲方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有关法律疑难;
(二)应邀协助甲方举办党群活动及相关法律活动;
(三)帮助、指导甲方建立或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规范原有的各种运作程序;
(四)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起草或者拟发布的采购协议及文书等,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五)就甲方遇到的民商事纠纷、行政纠纷等诉讼事务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
(六)就甲方在管理、重大决策或者涉及法律事务的事项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降低决策风险;必要时,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高层会议、企业策划、商务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七)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拟定谈判方案、制定法律对策等;
(八)就甲方有关债权债务等事宜,起草、签发律师函或有关催告函等【所发出的函件内容,事先须经甲方确认】;必要时,应甲方要求,协助清理债权债务;
(九)参与处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十)为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就甲方与有关法人、自然人或有关机构的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法律纠纷,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
(十一)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甲方日常管理和业务运营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十二)甲方需要乙方代理参加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等诉讼活动的,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另行与乙方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办理;
(十三)办理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具有律师事务所服务资格。查看资质等级树
其他要求说明:
无
服务时限说明
壹年。
服务金额
¥60,000.00元
金额说明
本项目法律服务费用参考《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粤价[2006]298号)》文件,结合市场调节价计算,服务费用为60000.00元,总价包干。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是否选取中介
否
有无回避情况
否
截止报名时间
2025-09-04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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