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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选聘律所代理2025年度法律纠纷案件询比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509-000771

    二、采购单名称:选聘律所代理2025年度法律纠纷案件

    三、采购单位: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5-09-05 15:20

    八、服务开始时间:2025-09-18

    九、备注:见询比采购文件

    十、采购清单

    序号:1

    采购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物资名称:选聘律所代理2025年度法律纠纷案件项目

    税率:6%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响应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响应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谈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竞谈。

    5.响应单位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业绩要求:谈判响应单位至少提供1件,2022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标的额在10万以上的财产类民事胜诉案件,谈判响应单位应提供承办律师代理协议、判决书等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代理业绩。

    7.资质等级要求:谈判响应单位须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年度检查考核合格(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8.从报名之日起,参与报名的律所一年内不得代理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作为被告的相对人案件。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报价。

    十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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