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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宝武环科武汉金属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涉诉债权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上海宝钢磁业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8万元

询价单号 RQ25090200013 采购方式 公开询单
采购员

 

联系电话

 

报名截至时间 2025-09-03T20:00 报价截至时间 2025-09-09T20:00

采购商名称:上海宝钢磁业有限公司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FW001

法律服务

 

1.0

1

2026-12-31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湖北武汉市青山区 青化路26号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

1、服务费用(报价均含税)由基础费用(含差旅)、风险代理费用组成:

1)基础费用为支付律所基本工作费用,已包含诉讼代理费、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函出具相关费用、差旅费及其他杂费。就由第三方主体(法院等)收取的费用,由甲方直接向第三方主体支付。 基础费用最高限额8万元。

2)风险代理费用=回款金额*风险代理比例。风险代理比例最高限额18%。

2、结算与支付

1)基础费用于双方签订后,甲方支付基础费用的50%,2025年12月前完成债权处置数量(按债务人数量统计)超过一半(即3家),甲方支付剩余50%。如延迟结案,甲方按照实际结案时间延迟付款。

2)风险代理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按照上一个季度实际回款总额,下季度首月的前10个工作日进行结算。

3)无论任何情况下,乙方应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通过网银转账付款。

四、技术条款:

一、本项目法律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由于甲方主体变更,需协助甲方进行债权主体证明;

2、债务人财产线索排摸并开展债务追讨;

3、向人民法院重新启动执行程序或提起破产清算程序;

4、向债务企业发送“催款律师函“,代表甲方与债权人联系,同时确认债权及具备诉讼证据后,采取司法诉讼措施;

5、对债务企业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调查,向出资瑕疵的股东进行诉讼追讨;

6、出具债权处置法律意见书。

一、工作要求

1、按照债权实际情况,分类制定债权处置方案,直至所有债权处置完毕。基本要求如下(具体债务人见附件):情况细分基本处置要求存续4家,有终止本次执行裁定书1、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线索,重新启动执行;

2、代表委托人与与被执行人谈判,发律师函,就债务履行达成进一步处置方案;

3、执行未果的,起诉破产,申请债权,直至破产程序结束并出具法律意见书销账。吊销2家,有终止本次执行裁定书债务人不再存续,向法院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直至破产程序结束并出具法律意见书销账。

2、时间节点要求截止2025年12月,有3项债权完成回款或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截止2026年12月,全部债权完成回款或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服务有效期至全部债务完成回款或债务人破产程序终结。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30万元

六、报名要求: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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