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单号 | RQ25090200013 | 采购方式 | 公开询单 |
采购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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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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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至时间 | 2025-09-03T20: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5-09-09T20:00 |
采购商名称:上海宝钢磁业有限公司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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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001 |
法律服务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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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 |
202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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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湖北武汉市青山区 青化路26号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
1、服务费用(报价均含税)由基础费用(含差旅)、风险代理费用组成:
1)基础费用为支付律所基本工作费用,已包含诉讼代理费、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函出具相关费用、差旅费及其他杂费。就由第三方主体(法院等)收取的费用,由甲方直接向第三方主体支付。 基础费用最高限额8万元。
2)风险代理费用=回款金额*风险代理比例。风险代理比例最高限额18%。
2、结算与支付
1)基础费用于双方签订后,甲方支付基础费用的50%,2025年12月前完成债权处置数量(按债务人数量统计)超过一半(即3家),甲方支付剩余50%。如延迟结案,甲方按照实际结案时间延迟付款。
2)风险代理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按照上一个季度实际回款总额,下季度首月的前10个工作日进行结算。
3)无论任何情况下,乙方应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通过网银转账付款。
四、技术条款:
一、本项目法律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由于甲方主体变更,需协助甲方进行债权主体证明;
2、债务人财产线索排摸并开展债务追讨;
3、向人民法院重新启动执行程序或提起破产清算程序;
4、向债务企业发送“催款律师函“,代表甲方与债权人联系,同时确认债权及具备诉讼证据后,采取司法诉讼措施;
5、对债务企业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调查,向出资瑕疵的股东进行诉讼追讨;
6、出具债权处置法律意见书。
一、工作要求
1、按照债权实际情况,分类制定债权处置方案,直至所有债权处置完毕。基本要求如下(具体债务人见附件):情况细分基本处置要求存续4家,有终止本次执行裁定书1、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线索,重新启动执行;
2、代表委托人与与被执行人谈判,发律师函,就债务履行达成进一步处置方案;
3、执行未果的,起诉破产,申请债权,直至破产程序结束并出具法律意见书销账。吊销2家,有终止本次执行裁定书债务人不再存续,向法院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直至破产程序结束并出具法律意见书销账。
2、时间节点要求截止2025年12月,有3项债权完成回款或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截止2026年12月,全部债权完成回款或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服务有效期至全部债务完成回款或债务人破产程序终结。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30万元
六、报名要求: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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