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司法协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9-02
新晃县司法局(采购人)的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司法协理服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司法协理服务采购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晃财采计202530074
3.委托代理编号:xhzfcg2025011
4.采购项目预算:36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服务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周期: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 要求 |
数量 |
标的 预算 |
最高 限价 |
节能 产品 |
进口 产品 |
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司法协理服务采购 |
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司法协理服务采购 |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详见磋商文件 |
36万元 |
36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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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t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9日,每日08:00至12:00,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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