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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司法协理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新晃侗族自治县司法局
  • 招标预算:36万元

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司法协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9-02

新晃县司法局(采购人)的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司法协理服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司法协理服务采购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晃财采计202530074

3.委托代理编号:xhzfcg2025011

4.采购项目预算:36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服务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周期: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

要求

数量

标的

预算

最高

限价

节能

产品

进口

产品

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司法协理服务采购

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司法协理服务采购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36万元

 

 

3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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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t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9日,每日08:00至12:00,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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