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投与某公司仲裁案件法律专项服务询比公告
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受合肥高新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托,现对“合肥高投与某公司仲裁案件法律专项服务”进行询比,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询比。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5GXJYFW00086
2.项目名称:合肥高投与某公司仲裁案件法律专项服务
3.项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
4.项目单位:合肥高新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项目概况:现需采购针对此仲裁案件的专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审前、财产查控及保全、审理和执行等程序,详见询比文件。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项目概算:50万元
8.项目类别:服务类
9.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比;
4.供应商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税务机关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供应商被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限制本次询比项目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承接新的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9月2日 至 询比时间。
2.询比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3.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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