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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西固区兰棉厂合成药厂家属院城市危房改造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兰州市西固区西固城街道办事处
  • 招标预算:45万元

西固区兰棉厂合成药厂家属院城市危房改造项目法务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有关规定,对西固区兰棉厂合成药厂家属院城市危房改造项目法务咨询服务在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实施自主招标,采购人为兰州市西固区西固城街道办事处,本次招标将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以邀请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西固区兰棉厂合成药厂家属院城市危房改造项目法务咨询服务

(二)项目编号:RKC-2025YG-09

(三)项目内容:西固区兰棉厂合成药厂家属院城市危房改造项目一期约691户住宅危房避险搬迁安置。

(四)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1、对本项目重大决策、规章制度修订、重要函件文书进行审查、修订并提出法律意见;2、对本项目过程中的风险防范与控制发表律师意见;3、对本项目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事件,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4、协助起草并负责审查、修改合同、公文和其他相关文书函件; 5、应采购人要求参与本项目活动的咨询、调查、谈判和签约活动,给予法律上的指导和审查,提供法律意见;6、根据采购人要求,协助采购人开展普法宣传、培训;7、日常法律事务。协助处理本项目日常法律事务,解答日常法律咨询,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等。

服务要求:本项目合同签订后至少委派一名顾问律师全程协助采购人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法律事务,包含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法务咨询服务。

(五) 采购预算:4500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注:(投标报价应包含本项目实施过程所有法务咨询服务产生的咨询费用,采购人不在另行支付)

(六)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避险搬迁安置工作全部彻底完成后。(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律师事务所,具有省级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顾问律师),具有国家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拟派其他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六)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照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七)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结束之日止的相关截图或信用报告等)。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上传资质文件及竞价时间

(一)资质文件上传时间:2025年09月01日16时00分至2025年09月04日16时00分

(二)竞价时间:2025年09月01日16时00分至2025年09月04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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