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洲永安新村杂地火灾财产损害纠纷案件代理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必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鸡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对鸡洲永安新村杂地火灾财产损害纠纷案件代理法律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BDJJ2025040
二、项目名称:鸡洲永安新村杂地火灾财产损害纠纷案件代理法律服务项目
三、项目总预算金额(元):520,000.00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 /支付金额上限 (人民币 元) |
鸡洲永安新村杂地火灾财产损害纠纷案件代理法律服务项目 |
1项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案件相关执行程序完成包含判决生效后协助执行和申诉等程序 |
520,000.00 |
2.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 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4.1)供应商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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