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江苏省
项目类别:服务
采购方式:询价
公开询价公告
(2025-ZALCZG-F3006)
一、项目概况
(一)编号:2025-ZALCZG-F3006。
(二)地址:南京市。
(三)内容:离职社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长期占用我单位公寓住房且欠缴房租,现拟通过法律途径,清退违规住户,收回该处住房。控制价14万元,详见询价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方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1.在中国境内取得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其年审合格;2.在南京需有办事点;3.法律服务团队成员须为执业律师;4.报价方具有不少于1项类似项目业绩。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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