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选聘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二次询比采购公
告
一、采购条件
大同市申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现对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选聘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服务方参与。
二、采购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选聘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
2.2采购预算金额:90000.00元
2.3采购内容: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律顾问单位,服务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实际需求;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询比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4服务地点: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三、服务方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经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律师职业证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09月01日至2025年09月03日,每天0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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