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于2025年08月21日发布了第一次询比采购,2025年08月28日,递交文件家数不足三家,故第一次询比采购失败
本询比采购项目为2025年-2027年中国联通兴安盟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HX-NMLT-XAM-2025051),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地址为: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南大路1号,采购代理机构为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电子形式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背景:为满足中国联通兴安盟分公司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启动本次采购。
1.2采购内容:法律事务服务、法律咨询服务、法律专业培训、非委托诉讼及非诉案件服务、委托诉讼案件代理服务(此部分内容仅做出报价、需单独签订协议),详见技术规范书。
1.3采购预算:80000.00元(不含税)。
1.4采购模式:本项目为单一项目采购。
1.5资金来源:成本费用类采购。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中选人数量及份额分配:中选人数量为1名,份额100%。
1.8技术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
1.9服务区域:兴安盟区域内。
1.10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总价加折扣报价方式,设置法律顾问服务报价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72000元及诉讼代理服务报价最高限价70%(具体详见附件:报价一览表);应答人应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2.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它组织。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不限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证明材料请根据以下内容三选一即可)。
(1)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
(2)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3)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2.3.应答人须提供签署日期为2023年01月01日至询比公告发出之日前的同类项目(法律顾问、民事案件诉讼代理)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份数各1份。
注:应答人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采购订单(如为电子合同须具备甲方公司水印并提供该合同下采购订单)扫描件审核,合同或框架协议必须包括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或采购清单)、双方签章页。合同及框架协议均以签署日期为准。如框架协议未提供与之相符的协议有效期内的采购订单,则不计入有效业绩,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为准。资料不全、评审小组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及企业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6.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在签订合同前,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立即取消中选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7.应答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供应商合规承诺书》。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9日18时00分至2025年09月0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