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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律师服务单位代理保交楼资金解决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金沙县纯品食材供应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30万元

项目概况

律师服务单位代理保交楼资金解决法律问题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指定地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CC-2025-0901号

项目名称:律师服务单位代理保交楼资金解决法律问题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主要内容:完成金沙县纯品食材供应有限公司保交楼资金诉讼专项案件的相关事宜。(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必须满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1.2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针对本项目内容,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鲜章;

1.3投标人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表须加盖审计机构章)或投标供应商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4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未发生税务缴税情况的供应商须提供零申报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或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特殊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3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注: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1日至2025年09月0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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