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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国银行淄博分行2025年不良项目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 招标预算:87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2025年不良项目法律尽职调查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委托,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2025年不良项目法律尽职调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2025年不良项目法律尽职调查项目

    二、招标编号:SDXSJ25-0851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选取1家供应商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提供法律尽职调查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

    绝。

    中标人数量:1家。

    服务期:3年。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87.2万元。

    续签管理:无。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审查、评标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登记,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供

    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

    3.由磋商小组对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所有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且资格审

    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评标阶段。

    第二阶段:评标:

    磋商小组对所有进入评标阶段的供应商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价格部分等进行详细评审。招标将根据最终评标结果,确定1名拟授予合同成交人。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中标人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一)供应商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律师事务所执

    业许可证证书。

    3、律师事务所与我行不存在利益冲突(需提供律所内部利益冲突检索截屏,

    查询关键字为中国银行,如无利冲系统则提供无利冲系统及与我行无利益冲突的说明);律所及律师不存在重大处罚、负面信息等可能影响代理等情况。

    4、供应商或经办律师自2022年1月1日(以证明文件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须具有与本项目类似项目案例(合同金额5万元及以上),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合同或协议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报名时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并复印存档。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同时参与:☑本项目□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

    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

    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

    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供应商应在“中银智采”(网址:https://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pcm)进行供应商注册。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4日,每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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