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南口国重基地产业孵化区工业前期开发项目(一期)委托法律服务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昌平区
一、招标条件
本清华南口国重基地产业孵化区工业前期开发项目(一期)委托法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6万元,招标人为北京昌拓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清华南口国重基地产业孵化区工业前期开发项目(一期)腾退工作需拆迁建筑面积约7.82万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华南口国重基地产业孵化区工业前期开发项目(一期)委托法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清华南口国重基地产业孵化区工业前期开发项目(一期)委托法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比选申请人具备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比选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并从事专业律师工作三年以上;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
4、比选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5、比选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接受分文机构参与投标,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应出具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9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02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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