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怒江分公司2025-2027年法律支撑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NDXDSCG2025081328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公开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公开谈判。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怒江分公司2025-2027年法律支撑服务项目,预估金额不含税30万元。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应电信方要求,就电信方在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或提供法律意见及出具法律意见书,详见技术规范书。本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份额执行完为止。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为1人,成交份额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序号 |
|
项目 |
报价单位 |
基础服务基数(个/年) |
★最高含税单价限价 |
1 |
基础法律服务部分 |
口头出具法律咨询意见 |
个 |
不限 |
25000 |
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
份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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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合同审核修改 |
份 |
10 |
|||
出具书面律师函、声明 |
份 |
10 |
|||
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
次 |
4 |
|||
纠纷争议现场法律支撑(含县分地区) |
次 |
5 |
|||
纠纷案件 |
个 |
2 |
|||
2 |
增值法律服务部分(超基础法律服务部分) |
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
元/个 |
/ |
1500 |
重大合同审核修改 |
元/个 |
/ |
500 |
||
出具书面律师函、声明 |
元/个 |
/ |
1500 |
||
制作普法教育宣传材料(视频、手册等) |
元/次 |
/ |
1500 |
||
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
元/次 |
/ |
2000 |
||
纠纷争议现场法律支撑(含县分地区) |
元/次 |
/ |
1000 |
||
纠纷案件(怒江州内不计诉讼标的额) |
元/个 |
/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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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案件(怒江州外不计诉讼标的额) |
/ |
15000 |
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发生实质性改变的,最高限价以谈判小组最终确认的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若供应商为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关登记注册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相关要求。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项目的代理机构;
(13)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采购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开谈判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8月 29 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5年9月 1 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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