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招标 > 详情

中建材智慧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收购中材智能科技(成都)有限公司30%股权法律服务项目

  • 招标单位:中建材智慧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公告内容:

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中建材智慧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收购中材智能科技(成都)有限公司30%股权法律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指定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投标截止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NBM2025081900532
2、项目名称:中建材智慧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收购中材智能科技(成都)有限公司30%股权法律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需求: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段内容
CNBM2025081900532001003 中建材智慧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收购中材智能科技(成都)有限公司30%股权法律服务项目 中建材智慧工业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本采购平台征集一家符合要求的律师事务所,为收购中材智能科技(成都)有限公司30%股权项目提供并购期间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对合作伙伴的尽职调查、专业律师参与商业谈判、交易文件的草拟和修改、出具投资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等,具体以后续协议约定为准)。法律尽职调查期间,服务提供方需根据要求驻项目现场工作,项目现场派出人员为2-3人,主要现场工作内容为详细法律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报告的草拟与修改,出具正式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
5、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本次采购要求服务提供方须具备:

1.必须是经相关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2.最近五年内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且需提供相关承诺书;

3.要求服务提供方近3年具有至少一个与金融机构或投资机构等合作的法律尽职调查服务或法律咨询服务同类案例,服务提供方须提供案例简介、案例合同的关键页(首页、主体内容页、签字盖章页,要求提供清晰的签约日期),同一个最终客户的多个案例仅算一个案例。若案例合同无法证明,须提供其他具有公信力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委有权视为无效案例。

4.服务提供方拟派本项目的合伙人、主办律师均须具有不少于5年执业经验,提供人员简历或其他证明资料。

(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提供方不得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2.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被列入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诚信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服务提供方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入选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