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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中国核建中核中原建设德阳光控AICITY项目地块1施工总承包项目法律专项服务常规采购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19中国核建中核中原建设德阳光控AICITY项目地块1施工总承包项目法律专项服务常规采购采购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19中国核建中核中原建设德阳光控AICITY项目地块1施工总承包项目法律专项服务常规采购-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本次采购项目:中核中原建设德阳光控AI CITY项目地块1、地块2施工总承包项目,采购需求单位为: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由采购实施单位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实施采购,由采购需求单位根据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现诚邀愿意承接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 采购项目名称:中核中原建设德阳光控AI CITY项目地块1、地块2施工总承包项目法律服务;
    2. 采购实施单位: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 ;
    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5. 采购项目概况: 拟采购一家律师事务所,指派专业律师代理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诉讼业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代为起诉、应诉、代为申请执行;代为调查、搜集证据;代为申请诉讼保全或证据保全;代为申请回避,代为参加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代为发表代理意见;代为接收、提交法律文书等;
    6.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7.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1.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 采购范围:中核中原建设中核中原建设德阳光控AI CITY项目地块1、地块2施工总承包项目法律服务;

案情情况:1、地块一:2021年,采购人与德阳特斯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斯联公司)签订《德阳光控AI CITY项目地块一施工总承包合同》(简称施工总承包合同)、《德阳光控AI CITY项目围挡及场平工程施工合同》(简称围挡合同)、《德阳光控AI CITY项目一期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简称土石方合同),约定特斯联公司将案涉项目交由采购人施工,工程质保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3%。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如约组织施工,案涉项目已于2021年3月4日完成竣工备案,工程质量合格。上述围挡、土石方、施工总承包合同分别于2022年6月6日、2024年1月31日、2025年4月10日原被告双方就案涉工程项目完成结算,结算金额219870828.75元。截至起诉之日,特斯联公司仍欠付工程款人民币85174406.90元,且未退还投标保证800000.00元。
2、地块二:2022年6月27日,采购人与被告1德阳特斯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斯联公司)签订《德阳光控AI CITY项目地块2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约定特斯联公司将案涉工程项目交由采购人施工,暂定含税总价为¥9391487.45元,工程质保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3%。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如约组织施工,并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工。案涉项目已于2022年8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现已超过质保期。2024年2月4,原被告双方就案涉工程项目完成结算,结算金额8667120.33元。截至起诉之日,特斯联公司仍欠付工程尾款人民币6661106.72元,且未退还质保金人民币206013.61元。

2.2 服务期限: 自采购成交至委托诉讼案执行程序终结时止;

2.3 服务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1)委派专业律师为采购单位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律师应勤勉尽责处理法律事务。采购成交后不得更换团队负责人。若遇紧急事务且委派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到场,供应商需及时另派相当水平律师处理。

(2)律师要依法律判断,全力维护采购单位利益。

(3)律师收到采购单位文件资料后,应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按要求通报进程。

(4)在对抗性案件或交易活动中,未经采购单位同意,律师不得担任利益冲突方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

(5)律师对采购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法律规定或采购单位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供应商可通过电话了解采购单位现状,针对性提供服务。

(7)采购单位可随时向供应商律师咨询法律问题,律师应耐心解答。

(8)采购单位遇重大紧急法律问题,供应商律师无特殊情况应尽量随叫随到。

(9)供应商应对采购单位业务单独建档,保存完整工作记录,妥善保管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

(10)若采购单位对工作方式有特别要求,双方可协商确定;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本次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方式
    2.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基本要求:/;
  2. 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含每次年检页);
  3. 安全要求:  / ;
  1. 财务要求:  / ;
  1. 业绩要求: / ; 
  1.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服务团队成员中,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 ;
  2. 机械设备:   / 
  3. 信誉要求:应当无不良施工记录等违法行为,且无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需提供应答截止时间一周内的以下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4.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③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或项目经理处于禁止应答期限内;
  7. ④在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
  8. ⑤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中被列入采购暂停名单/采购失信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9. 其他要求:   / 
    1.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6. 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7. 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核安全局、国家能源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国防科工局等国家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军队采购网等发布的属于严重及以上行为情形的;
  8. 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9. 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一致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致的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实施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出现异常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致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实施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实施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实施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1. 本次采购□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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