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中国核建中核中原建设德阳光控AICITY项目地块1施工总承包项目法律专项服务常规采购采购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19中国核建中核中原建设德阳光控AICITY项目地块1施工总承包项目法律专项服务常规采购-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本次采购项目:中核中原建设德阳光控AI CITY项目地块1、地块2施工总承包项目,采购需求单位为: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由采购实施单位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实施采购,由采购需求单位根据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现诚邀愿意承接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案情情况:1、地块一:2021年,采购人与德阳特斯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斯联公司)签订《德阳光控AI CITY项目地块一施工总承包合同》(简称施工总承包合同)、《德阳光控AI CITY项目围挡及场平工程施工合同》(简称围挡合同)、《德阳光控AI CITY项目一期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简称土石方合同),约定特斯联公司将案涉项目交由采购人施工,工程质保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3%。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如约组织施工,案涉项目已于2021年3月4日完成竣工备案,工程质量合格。上述围挡、土石方、施工总承包合同分别于2022年6月6日、2024年1月31日、2025年4月10日原被告双方就案涉工程项目完成结算,结算金额219870828.75元。截至起诉之日,特斯联公司仍欠付工程款人民币85174406.90元,且未退还投标保证800000.00元。
2、地块二:2022年6月27日,采购人与被告1德阳特斯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斯联公司)签订《德阳光控AI CITY项目地块2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约定特斯联公司将案涉工程项目交由采购人施工,暂定含税总价为¥9391487.45元,工程质保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3%。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如约组织施工,并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工。案涉项目已于2022年8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现已超过质保期。2024年2月4,原被告双方就案涉工程项目完成结算,结算金额8667120.33元。截至起诉之日,特斯联公司仍欠付工程尾款人民币6661106.72元,且未退还质保金人民币206013.61元。
2.2 服务期限: 自采购成交至委托诉讼案执行程序终结时止;
2.3 服务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1)委派专业律师为采购单位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律师应勤勉尽责处理法律事务。采购成交后不得更换团队负责人。若遇紧急事务且委派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到场,供应商需及时另派相当水平律师处理。
(2)律师要依法律判断,全力维护采购单位利益。
(3)律师收到采购单位文件资料后,应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按要求通报进程。
(4)在对抗性案件或交易活动中,未经采购单位同意,律师不得担任利益冲突方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
(5)律师对采购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法律规定或采购单位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供应商可通过电话了解采购单位现状,针对性提供服务。
(7)采购单位可随时向供应商律师咨询法律问题,律师应耐心解答。
(8)采购单位遇重大紧急法律问题,供应商律师无特殊情况应尽量随叫随到。
(9)供应商应对采购单位业务单独建档,保存完整工作记录,妥善保管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
(10)若采购单位对工作方式有特别要求,双方可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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