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项目名称:中油(新疆)石油工程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律师代理服务(第三批)
项目概况:陇川县人民法院(2025)云3124民初1075号:代为参加法庭审理,以委托人名义答辩、举证质证;代为收取有关法律文书;代交有关费用
项目单位:中油(新疆)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服务类
项目分类:三类
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服务商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职业许可证》;
2.前三年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或其它类似等级工业安全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其它类似等级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或其它类似等级质量事故;
3.信誉要求:
①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响应人或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响应人或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上述网站截图,未提供截图的由评审小组登录网站现场查询;
④未被集团公司暂停或取消资格,由评审小组现场查询;
4.响应人必须与授权委托代理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响应文件应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关键页和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证明(须包含省级统筹项目,如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社会保险证明中缴纳单位必须与响应单位全称完全一致;疆内企业应提供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证明,疆外企业提供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证明。
5.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dishonesty)暂停或取消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商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暂停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达到8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半年;失信积分达到9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一年;失信积分达到10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取消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所属单位投标应受到同等惩戒”;响应人失信分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审小组现场查询。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此次采购的,请于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8月31日上午09时至下午17时报名。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