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办购买行政执法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实施前信息公开
根据《光明区自行采购工作指引(试行)》《玉塘街道办事处自行采购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办认真履行辖区安全生产、劳动监察职责,在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依法执法、严格执法,现需通过购买行政执法法律服务的方式,聘用行政执法法律顾问(挂牌)为我办行政执法工作提供驻点法律服务和指导。我办拟购买行政执法法律服务。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如有):GMZX20250828007
项目名称:应急办购买行政执法法律服务
采购方式:比价
预算金额(单位:元):250000
本项目服务/货物标准和内容:
1.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参与应急办行政执法活动,对行政执法的一般执法程序、听证程序、执行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办是否具有实施该项行政处罚的法定职责;
(2)行政处罚的种类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行政处罚的证据是否充分;
(4)行政处罚的法律适用是否正确;
(5)行政处罚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包括案件调查、立案、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听证、送达、执行等程序是否合法。
(6)行政处罚是否适当,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应急办自由裁量权的有关规定。
(7)其他法律法规对应急办行政执法程序的有关规定。
2.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负责对应急办全部执法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查,包括但不限于《询问笔录》、《勘验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3.重大行政执法活动法律审查。负责对应急办开展的重大执法活动进行法律审查,具体包括:对重大执法活动的工作方案、行动计划、应急预案等出具法律意见,对执法活动的可行性、合法性进行审查,提示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和社会风险,确保重大行政执法活动依法开展。
4.规范行政执法案卷。负责协助办案人员严格按照上级政府部门的有关要求,对应急办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规范行政执法案卷。
5.为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提供法律指导。对日常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负责当场提供法律服务,依法提出解决思路,供决策参考。
6.积极参与信访、维稳工作。对信访、投诉的案件当事人(企业)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答疑、回复。
7.接受应急办安排的与行政执法有关的工作任务。
8.为应急办签订的各类合同提供合法性、有效性以及完备性审查和风险性评估,提供书面审查意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三、公告期限:
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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