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纠纷及相应的文书审查专项法律服务比选公告
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贵州贵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代位权纠纷及相应的文书审查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比选,比选公告在贵州贵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代位权纠纷及相应的文书审查专项法律服务
项目编号:GAJG-FLFW-2025-0827
二、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拟采购一家专业律师事务所对贵州贵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六盘水新丰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务追偿权进行专项法律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2、服务范围:文书签订,文书审查,案件开庭代理。
3、服务时间:将全额损失追缴到位为止。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通过年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律师事务所分所参加投标,还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总所对本次项目的授权(格式自拟)。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的投标人: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投标人提供承诺);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投标人提供承诺);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提供承诺);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提供无严重违法失信情况的承诺)。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 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上述任意一个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提供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的承诺)。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投标人提供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投标人提供承诺)。
四、比选文件发售时间
1、2025年 8 月 28 日至2025年 9 月 3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截至比选文件发售时间止,未购买比选文件的单位不得参与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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