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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平度市李园街道东马家沟村法律服务项目招标(二次竞价)

  • 招标单位:平度市李园街道东马家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预算:2万元

项目名称:平度市李园街道东马家沟村聘请法律服务项目(二次竞价)

项目编号:PD_CQ_2025_S_1024

交易方式:自由竞价

报名起止时间:2025-08-27 17:00:00至2025-08-28 17:00:00

竞价起止时间:2025-08-29 14:30:00至2025-08-29 15:00:00

招标方信息

招标方名称:平度市李园街道东马家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平度市李园街道东马家沟村

企业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贾新山

项目周期:详见招标公告年

招标类别:货物类

农用项目:否

资金性质:集体

资金来源:金额:20000,类别其他

转出信息

挂牌价格 (预算金额):20000.0元(总价)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投标方条件:

1、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2、面向依法设立并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事务所(个人不可报名);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所需服务;报名人需符合《青岛市禁止村干部承揽或插手本村工程项目和集体资产经营项目的暂行规定》等相关行政及法律规定;

3、农交中心仅就所了解的项目信息进行公示,意向投标人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做到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施工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中标方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能力等为由拒绝签约,否则将罚没竞价保证金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4、招标方有权根据竞价情况将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5、由中标方缴纳文本费(200元)及交易服务费。

6、中标方原则上应于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 15 天内签订合同,但最长不超过 30 天。超期未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农交中心有权废标并罚没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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