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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盐业投资有限公司总包结算诉讼案件再审专项法律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 招标单位:安徽盐业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根据公司需要,安徽盐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对某开发项目总包结算诉讼案件申请再审,并就专法单位采购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比选情况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质的和有意愿的单位前来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安徽盐业投资有限公司总包结算诉讼案件再审专法单位采购比选

(二)招选人:安徽盐业投资有限公司

(三)其他: 

二、比选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地点:

二)比选范围:招选人某地块开发项目201712月开工,202012月交付使用。由于规划方案调整等原因招选人与总包单位产生结算争议。后总包单位招选人拖欠工程款为由将招选人诉至法院案件经一审、二审后,判决招选人承担相关款项支付义务。案件详情请电话索取

(三)工作要求:

 1)案件研判与准备:梳理原审(一审、二审)全部卷宗,分析裁判文书中相关问题,制定诉讼策略,收集补充证据等。

 2)案件代理:跟进案件进度,与法院良性、有效沟通,及时响应法院相关要求,制定诉讼方案,准备庭审提纲、质证意见、辩论意见,撰写各项法律文书,出席庭审,代为陈述事实、质证、辩论,争取法院支持招选人再审请求,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建议等案件代理相关工作,直至形成案件最终生效判决。                                                                                                                                                                                                                                                                                                                                                                                                                                                                                                       

(四)工期要求:案件代理至再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全部终结(最终以招选人确认为准)。

五)其他:/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注册并且有效存续不少于3年(2022年81日前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存续时间以《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记载时间为准,涉及合并、更名的等情况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参选人提供近三年来(2022年81日至今)至少代理过三个具有与比选内容类似的涉及国有企业建设合同纠纷案件的业绩;需提供代理合同及判决书,判决书需能提体现参选人。(备注:可与评分细则业绩评分中要求提供的业绩属于同一业绩。)

(三)参选人应按招标内容要求合理配置并组建2-3人的服务团队。其中主办律师(项目负责人)须由从事律师工作6年及以上,曾代理过建设施工领域相关案件,经验丰富、业绩卓著的资深律师担任(需提供律师简介,以律师执业证记载的正式执业时间起算,下同)。团队成员须从事律师工作3年以上(含3年);

(四)拟派律师在近三年内(2022年8月1日至今)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参选人自行承诺并在报价时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承诺书(详见附件)

(六)各参选单位之间不得有关联关系。如在开标过程中招选人发现各参选单位之间有关联关系,则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均作废标处理。(评标专家开标现场线上查询)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格式条款需响应比选文件内容。

(九)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 /

(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银行保函、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请不要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1、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扫描件须附于投标文件中。

2、参选单位保证金汇款账号(通过转账方式的,需备注单位名称及所投项目名称):

名称:

账号:

开户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三)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比选文件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

(四)参选单位汇出账号必须是参选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账号。

(五)因参选人操作引起的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其后果自负。

(六)温馨提醒:以下情形可能造成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或被系统验证匹配失败:

1、投标保证金付款金额不得少于/元,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失败。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金额以收款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视为未按时缴纳。(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尽量提前缴纳)

3、为确保投标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使用电汇加急或网银加急方式进行汇款(人民银行系统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若周一为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的,请在上周五确保资金到账)。

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按所投标段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投标段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所投标段保证金未到账。

备注:在项目招标过程中若发现参选单位有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招选人有权对该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将其单位弄虚作假的行为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

五、参选报价说明

(一)本工程控制价采取方式    2  

方式1:控制总价(含税)为人民币      (增值税率:    ,控制总价(不含税)为人民币           

方式2:其他:本案件实行纯风险代理,按风险代理费率报价,无基础服务费。即最终代理费用为:再审判决招选人减少对外支付款项金额*风险代理费率,即(以2025年1月13日判决书判决招选人对外支付的所有款项为基数-经再审程序后判决招选人对外支付的所有款项金额)*风险代理费率。代理费用在再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全部终结、经招选人确认后30日内支付。风险代理费率最高不超过10%;最终代理费用以20万元为限。

 

 (二)中选单位须在接到中选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向招选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转账(电汇)、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 / 市行政区域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验收合格通过后(按照报价清单、方案内容进行验收),返还履约保证金总额剩余的100%。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特殊说明

预中选候选人需参加招选人组织的廉政约谈,未签署廉政承诺书之前,不得签订合同。如有需要,招选人可对预中选候选人进行原件核查(投标文件中涉及的主要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业绩合同等),预中选候选人需无条件配合。采购项目合同签订之前,被约谈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如有需要)、拒绝约谈、拒绝签署《廉政承诺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企业中标资格。

    (四)其他说明

1、在合同实施期间,服务费及措施费等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若采购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需变更、修改等,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执行,所需费用已含在比选报价中。

2.如中选人在代理期间,不能积极履职,导致出现以下情形,招选人可以随时解决合同,费用不再支付:

1)再审可能出现更不利结果的。

2)招选人认定中选人代理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或偏差,如未及时参与庭审、质证,举证不当或遗漏重要证据,未及时向招选人反馈案件审理进展,传达新的举证质证要求,对案件结果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

六、参选文件的组成、签署参选文件每一面都必须盖公章,未按要求盖公章的均为废标

(一)资格审核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注意:如授权委托人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依据比选文件“三、参选人资格要求”中的要求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如有)

5、其他:/

 

(二)技术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注意:如授权委托人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依据评标办法中“技术标评审”细则提供资料。

(三)商务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注意:如授权委托人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价函。

4、报价清单(如有)。

七、拟签订的主要合同条款

(一)招选人与中选单位应根据本比选文件的规定,签订正式合同。

(二)本合同价款为 再审判决招选人减少对外支付款项金额*风险代理费率,即(以2025年1月13日判决书判决招选人对外支付的所有款项总额-经再审程序后判决招选人应对外支付的所有款项总额)*风险代理费率。若经计算合同总价款达到或超过20万元的,以20万元为限。

(三)承包方式 :以上费用包括再审程序代理律所的所有费用(包干价)。

(四)付款方式:

   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国家正规机打增值税专用发票(6%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工期:再审正式受理至再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全部终结(最终以招选人确认为准)。

(六)违约条款:若中标单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成果及验收通过时,应向采购单位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逾期一天人民币10000元整,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中标单位必须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其他: /

八、参选文件递交方式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