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招标 > 详情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设备制造厂2025-202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设备制造厂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2025-202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谈判采购公告

我单位就2025-202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物项进行采购,现2025-202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

1.2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1.3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经到位或资金来源已经确定。

1.5 采购项目概况: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具体包含:院本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标段一);院属公司(成都片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标段二) ;中核控制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标段三);本项目采用公开谈判方式各标段确定1家成交人。

标段一与标段二之间可兼投但不兼中,标段一与标段三之间可兼投但不兼中,标段二与标段三之间可兼投兼中,即同一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同时参与不同标段,谈判小组根据评审规则,按照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的顺序依次进行评审。若同一供应商在标段一中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则在标段二和标段三中将不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在标段一中未被推荐为排名第一成交候选人的同一供应商,则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标段二和标段三中可同时被推荐为标段二和标段三的成交候选人。

1.7合同签订主体:标段一: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标段二:成都核总核动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成都海光核电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都核总谷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标段三:中核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2025-202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相关要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主要内容

服务周期

服务地点

1

2025-202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标段一: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3年;

标段二:

(1)成都核总核动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合同自签字并盖章之日起3年;

(2)成都核总谷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2个月;

(3)成都海光核电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合同自签订之日起11个月;标段三:合同签订之日起32个月。具体服务期限见技术规格书。

标段一:

成都市双流区长顺大道一段328号

四川夹江县

标段二:

成都市双流区长顺大道一段328号

成都市双流区怡横街四街21号3号楼

四川夹江县

标段三: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阜盛西街18号院

山东烟台海阳市海滨中路92号(中核控制嘉峪关分公司)

甘肃省嘉峪关市新华南路2199-8号(中核控制山东分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长顺大道一段328号(中核控制成都分公司)。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执业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2)资质要求:/

(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净利润3年均不亏损,且近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

(4)业绩要求:供应商应提供1项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的与本次采购类似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或生效时间、标的物名称(如有必要提供技术协议或技术附件或服务清单)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5)人员要求:

标段一:

a、服务团队: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一支人数为6人的法律服务团队(应包括公司治理领域律师1名,涉外领域律师1名,知识产权领域律师1名,劳动用工领域律师1名,其他2名律师领域不限)。服务团队人员应由项目负责人与成员律师构成,具体如下:

1)项目负责人: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且执业年限15年及以上并具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经验的团队负责人;

2)成员律师(除项目负责人):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5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且执业年限5年及以上的团队律师。

b、坐班律师:供应商应在本标段a款服务团队中指定非涉外律师与涉外律师各1名为坐班律师,且涉外律师应具备全日制国际法专业教育背景。

标段二:

a、服务团队: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一支人数为7人的法律服务团队(应包括公司治理领域律师1名,知识产权领域律师1名,劳动用工领域律师1名,其他4名律师领域不限)。服务团队人员应由项目负责人与成员律师构成,具体如下:

1)项目负责人: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且执业年限15年及以上并具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经验的团队负责人;

2)成员律师: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6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且执业年限5年及以上的团队律师。

b、坐班律师:供应商应在本标段a款服务团队中指定2名坐班律师。

标段三:

a、服务团队: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一支人数为5人的法律服务团队(应包括公司治理领域律师1名,知识产权领域律师1名,劳动用工领域律师1名,国企改革领域1名,其他1名律师领域不限)。服务团队人员应由项目负责人与成员律师构成,具体如下:

1)项目负责人: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且执业年限15年及以上并具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经验的团队负责人;

2)成员律师: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4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且执业年限5年及以上的团队律师。

b、坐班律师:供应商应在本标段a款服务团队中指定1名坐班律师。

注:须提供团队人员清单(注明坐班律师)、学位或学历证书复印件、工作履历(工作履历需体现服务领域,格式参考应答文件格式-项目负责人情况表、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一览表)及相关人员执业资格证复印件,执业资格证须体现供应商名称,执业年限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载明的首次执行年限为起算点,计算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具体计算时间精确至年月。

(6)其它要求:

1)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本项目不接受集成商。

2)供应商须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机构库名录成员;

3)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

注:须提供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或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查询的截图证明。

(7)信誉要求: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采购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见(九)供应商的承诺书9.1和9.2;若自拟承诺书,承诺书内容需涵盖“应答承诺书和保密承诺书”的所有内容)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 财务处于被接管、冻结状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黑名单或灰名单中且处于有效期内:■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黑名单或灰名单;
  5.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