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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邮政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招标单位:上海邮政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上海邮政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邮政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本项目报名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

3、    招标内容:通过电话、邮件及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咨询等方式为公司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审查、修改合同文本等有关法律文书并提供法律意见、对公司的规章制度和重要决策事项出具书面法律意见、拟定及缮发律师函。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五)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投标人是具有提供司法局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专业公司,员工律师具备律师证资质证书。

三、报名的时间、方式:

网络报名: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  2025  8   27 日至  2025  8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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