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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高铁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宜昌高铁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预算:58万元

宜昌高铁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湖胜宜招2025-178)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宜昌高铁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法律顾问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8万元,招标人为宜昌高铁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宜昌高铁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法律顾问咨询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昌高铁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法律顾问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昌高铁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法律顾问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同一律所机构只接受一家分所或一家总所投标,同一律所出现2家或以上机构投标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如以律师事务所分所(或总所)名义投标,提供的资质信息、人员注册信息、业绩及荣誉资料信息须与投标主体名称相对应,使用其它分所资料或者分所使用总所资料,或者总所使用分所资料均不认可:(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上述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资料如果存在有效期规定的,其证件有效期如果过期视为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6日08时00分到2025年09月01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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