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颐科东棠项目资产律师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SDZB-202504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周口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收购颐科东棠项目资产律师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0.24 万元,招标人为周口城乡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收购颐科东棠项目资产律师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收购颐科东棠项目资产律师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收购颐科东棠项目资产律师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8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01 日 17 时 30 分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