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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之光人才科技有限公司全年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深圳之光人才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4.5万元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全年法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G25ZG0008120

    项目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3039号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创新园

    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行业分类:其他法律服务

    资金来源:国有100%

    项目概况:公司为确保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与合规性,以规范保障项目业务有序开展,并防范公司权益侵害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现对公司全年法律服务进行采购。

    公告名称:全年法律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5-08-25 19:00至2025-09-02 10:00

    公告内容:

    公司为确保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与合规性,以规范保障项目业务有序开展,并防范公司权益侵害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现针对本项目通过阳光采购平台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法律服务提供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欢迎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标段信息

    标段名称:全年法律服务项目采购

    标段编号:YG25ZG0008120-01

    报价方式:总价

    采购控制价(元:)45000

    采购控制价说明:本项目设定了全年法律服务费用的控制价为人民币45000元,最终合同金额将以供应商报价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但不得超过此最高限价。

    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

    是否缴纳保证金:否

    是否评定分离:否

    是否递交申请资料文件: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服务期(天):365

    服务期说明:服务期为一年

    招标/采购范围:全年法律律师服务

    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各投标人若存在总所和分所的,只能总所或其中一家分所参与投标,以分所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授权函(加盖总所公章),以及提供总所和分所执业许可证。

    (二)投标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或自成立之日起(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未处于任何行政处罚期间。在工商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人民法院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官方渠道进行查询验证。

    (三)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须含盖有年检章且考核处于有效期内的年检页或提供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需年检的证明)。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08-25 19:0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2 10:00

    质疑截止时间:2025-08-29 18:00

    澄清答疑截止时间:2025-09-01 11: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9-0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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