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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T-23125001-255248-1担保代偿项目不良资产清收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武汉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HBT-23125001-255248-1担保代偿项目不良资产清收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武汉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招标人为武汉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就担保代偿项目不良资产清收法律服务组织招标活动。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担保代偿项目不良资产清收法律服务

    1.2项目编号:HBT-23125001-255248

    1.3招标范围:担保代偿项目不良资产清收法律服务。

    1.4服务要求:担保代偿项目不良资产清收法律服务。

    1.5最高限价:0.000000万元。

    1.6其他:

    (1)招标范围:选聘7家律师事务所开展不良资产清收法律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要求。

    (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最高限价:不得超过约定的代理费用基准的上限,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由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执业,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及其拟派服务团队在近3年(自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记录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b.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人若为分所,参与投标必须取得并提供总所的书面许可,且总所仅能许可一家分所参与投标。总所与被许可的分所不能同时参与投标(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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