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地质科技有限公司收购目标公司股权、资产法律专项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YGS-FW-GKJT-25-1980
中核地质科技有限公司收购目标公司股权、资产法律专项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两家公司的设立、历史沿革、股东情况、涉诉情况等进行核查,提出该企业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及建议。
收购的目标公司共有2家,均位于上海市。其一为仪器制造企业,主要生产研制地质勘探仪器,总资产约为人民币1000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约1300万元;其二为仪器销售企业,经营范围主要为地质仪器的制造和销售,总资产约为1000万元,2024年收入约2600万元。两家企业为关联公司,职工总人数约50人,均成立于2015年以前。
(2)对两家公司的法律尽调情况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3)对拟参股投资两家公司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4)起草、审查和修改项目所涉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交易合同,意向协议、合作协议、章程、股东协议等;
(5)配合中核地质科技有限公司完成《风险审查报告》;
(6)协助、指导中核地质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
(7)其他需要供应商协助完成的法律方面的事项。
以上采购范围为概括性描述,供应商应参阅采购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了解实际的采购范围。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提供近1月内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如在上述系统查询无结果的,提供承诺书);评审过程中将对供应商的企业信誉进行现场查询,如发现有失信行为将取消供应商应答资格;
(6)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硬件特征码、Mac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实施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硬件特征码、Mac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实施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实施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实施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北京时间:2025年08月22日18:30—2025年08月26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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