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宁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律师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山西华宁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律师服务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华宁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中招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华宁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ZZKXFW2025067
2.2招标范围:
2.2.1为企业重大决策、项目投资、重要事项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发表律师声明;
2.2.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合同、章程、企业规章制度等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证文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2.3委派专人协助办理工商登记以及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保护等知识产权事务;
2.2.4协助开展普法宣传等活动,委派律师进行普法宣传讲座;
2.2.5参与重大项目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对项目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和尽职调查,提供法律问题解决方案或专项法律意见;
2.2.6进行专项资信调查、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2.2.7对已经面临或可能发生的各类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处理非诉讼案件的谈判、协调、调解;
2.2.8为生产、经营方面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
2.2.9每周三天(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采购人经营场所现场办公,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2.2.10根据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人的诉讼、仲裁类法律纠纷案件。
2.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以合同约定起止日期为准。(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满,招标人进行年度考核,期终考核评价达到良好的,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评价达不到良好的,合同予以终止解除。)
2.4服务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主办律师(项目负责人)具备律师执业证书;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8月至2025年8月)同类型或类似项目业绩;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黑名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事业单位除外
3.6被列入集团公司“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附件为黑名单查询小程序,请投标人自行登录进行查询,若投标人被列入集团公司“黑名单”,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22日至2025年08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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