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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法律咨询服务询价公告

  • 招标单位: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法律咨询服务
二、标的: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法律咨询服务(详见:询价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及服务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价形式
单项报价函(该报价包括:含税等费用以及供应商全面、完全履行本次采购义务的全部费用)。
具备本项目相关资质的潜在供应商可将加盖本公司公章的报价函于 2025年8月29日16时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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