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农村商业银行常年法律顾问及诉讼执行案件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宾川农村商业银行常年法律顾问及诉讼执行案件代理服务 项目已获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于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 云南宾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宾川农村商业银行常年法律顾问及诉讼执行案件代理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宾川农村商业银行常年法律顾问及诉讼执行案件代理服务
2.2项目编号:WH-530100-2025-0281-0101
2.3项目地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项目所在地为准。
2.4招标采购范围及内容:招选一家律师事务所,为云南宾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诉讼执行案件代理服务。
注:须提供驻点服务,随叫随到,具体已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5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个合同期内,如果合同到期或者费用达到45万元这两项中任一项先出现将终止合同。合同到期或者终止后由招标人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2.6质量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及本项目要求。遵循职业道德,积极开展工作,认真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对案件涉及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9项目预算:135万元
2.10 常年法律顾问费:3万元/年
2.11《宾川农村商业银行诉讼执行案件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 | 标的 | 含税代理费(元) | |
基础费 | 基础费+收回比例 | ||
1 | 5万元(含)以下 | - | - |
2 | 5万元-50万元(含)以下 | 2000 | - |
3 | 50万元-100万元(含) | - | 3000+收回金额的0.8% |
4 | 100万元-500万元(含) | - | 4000+收回金额的0.7% |
5 | 500万元以上 | - | 5000+收回金额的0.6% |
6 | 其他非资产类诉讼或非诉案件 | 2000 | - |
备注 1.标的即借据余额加欠息; 2.费用按季结算,季末次月进行结算; 3.代理期间我行增加请求,导致标的增加,标的按增加后的相应档次划分; 4.回款比例从一审诉讼《委托协议书》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委托满3年后不再执行回款比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成立,经司法行政部门审批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分所(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须获得总机构授权。
3.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为招标人提供驻点服务,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3.3人员要求:拟派法律服务团队人数不得少于3人(含3人),具备司法部门颁发且合法有效的专职律师职业资格证,且执业年限在3年及以上。
3.4财务状况: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成立时间不足一的无需提供)。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市场准入等情形。
3.6不存在利害关系承诺: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条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含总所及各分所律师)不得代理或承办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委托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业务与非诉业务),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9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8 月 22 日至 2025 年 08 月 29 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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