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吐鲁番市分公司 2025-2027 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指定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26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LFYZ(JT)2025-08FLGW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吐鲁番市分公司 2025-2027 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3万元/年
采购需求:法律顾问代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场地、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 投 标 人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网 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邮政集团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且未与中国邮政集团产生经济纠纷,未被中国邮政集团列入采购禁入名单;
5.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供应商须提供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开标前六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以及社保缴纳证明,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执业 5 年以上;具备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经验,需提供同类案例证明;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8.供应商须提供具备自公告发布 30 日前的(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一项业绩。
9.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10.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加盖单位的承诺函,格式 自拟):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 ”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 ”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8)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9)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0)各供应商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邮政及其下属公司的响应,同时若中标则取消成交资格;
(1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1.其他说明: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8月21至2025年8月25日,每天上午9:30至13:30,下午16:3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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