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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司法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盐城市亭湖区司法局
  • 招标预算:73万元

盐城市亭湖区司法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盐城市亭湖区司法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指定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902-CSXM-C2023-0026

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司法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3万元/年;

最高限价:本项目拟采用“顾问费+案件代理费”的方式报价:①顾问费最高限价69万元/年(3名全日制律师,按每人每年15万元费用支付;在各单位值班的律师按每人每天300元费用支付,合计约69万元/年);②案件代理费按件计算(全日制坐班律师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不另付代理费),其中:行政诉讼案件(含市政府交办件)一审每件最高限价5000元,二审和再审每件最高限价3000元;仲裁案件每件最高限价5000元;民事诉讼案件,采购人根据自身需要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双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费用另外支付。本项目投标人报价时以万元为报价单位,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内容有关要求详情见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3.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最近3年内,投标人及其律师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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