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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新联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异议纠纷案件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贵州新联进出口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98万元

贵州新联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异议纠纷案件法律服务询比公告

采购编号:GBF2025-2050

1.询比条件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受贵州新联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委托,采购法律服务单位,现邀请有意向的单位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在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子公司的执行案件中,行政机关以贵州新联进出口有限公司系子公司一人股东、两公司财产混同为由,以我国《公司法》 第 23 条第 3 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 规定》(以下简称“《追加规定》”)第 20 条为依据,申请追加公司为被执行人,并对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已对行政机关的申请受理立案,并裁定对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了公司账户,案件标的金额约6000余万元。项目采用“基础费用+风险代理”方式招采法律服务单位。基础服务费用包含执行异议阶段、对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复议(听证)阶段、因不服执行异议裁定发生的一审和二审、再审阶段(如有)。风险代理费用的支付以案件终结后贵州新联进出口有限公司未因子公司执行案件而承担连带责任为前提。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2、服务要求:

(1)采购主要内容: 为贵州新联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异议纠纷一案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维护贵州新联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

1)代表贵州新联进出口有限公司参与案件听证、复议、一审、二审、再审等相关程序;

2)代表贵州新联进出口有限公司与案件各方开展必要沟通工作;

3)就案件代理相关事宜出具口头/书面法律意见。

4)其他因本案件需要配合处理的法律服务工作。

(2)采购数量: 一批

(3)采购预算:980000元,其中基础费用不超过280000元,风险代理费不超过700000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5)服务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终结之日止。

(6)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3.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3.1.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2025年任意3个月合法有效的纳税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5年任意3个月合法有效的职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承诺函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

3.2特殊资格要求

3.2.1具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通过了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最近一次年检;

3.2.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有规范、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和队伍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3.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询比响应及文件获取

本项目采取发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8月21日00:00时至2025年8月25日23:5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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