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ZFCGHY-20250065)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法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无(仅代理公司案件,实行一案一议),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无(仅代理公司案件,实行一案一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法律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法律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连续正常营业3年以上(含3年),律所具有注册专职律师10人(含)以上,律师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较高,精通相关法律法规;
(2)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3)具有规范、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合伙人及其团队过往业绩出色,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具有丰富的专业法律服务经验;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律师事务所及合伙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律师协会或业务监管部门的处罚或者训诫;
(5)擅长办理金融法律服务,有较为典型的成功运作金融法律服务的先例。在办理债权清收、案件执行等业务方面有一定经验,业绩突出,专业办理办理金融贷款案件法律执行的优先;
(6)承诺不办理与新疆融担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0日10时30分到2025年08月27日1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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