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霍州市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经霍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组织主体为霍州市人民政府,经授权的招标人为霍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德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霍州市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SXDS-2025-019
2.3招标内容:霍州市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2.4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为主)
2.5项目地点:霍州市
2.6服务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员和专业服务能力;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律师执业证书(提供律师执业证,工作经验以执业证书注册日期为准);
3.3 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4.1 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需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9日至2025年08月2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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