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城投能源有限公司九峰加油站租赁合同纠纷案法律服务机构比选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受长沙中石油城投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九峰加油站租赁合同纠纷案法律服务机构比选(第二次)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参选人参与报名比选活动。
一、比选项目基本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九峰加油站租赁合同纠纷案法律服务机构比选(第二次)
2、比选项目编号:CSLJS(FLEX)2025001
3、项目情况介绍:
(1)招选人:长沙中石油城投能源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我司与A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租赁九峰加油站项目地块,用于建设加油站,租期20年,公司股东邹某自愿对A公司在原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截止2018年7月6日,我司向A公司支付租金835万元。自2019年4月因村民阻工,九峰加油站项目一直处于停工状态。2023年12月我司按土地租赁协议约定,提起仲裁。2024年6月5日做出裁决,判决解除前期两家公司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及《补充协议》;A公司向我司支付835万元预付租金,股东邹某承担连带责任;本案受理费合计191233元,A公司、邹某承担133863元,因上述费用已由我司全额预交,故由A公司、邹某直接向我司支付。目前,案件处于执行终本阶段,已执行回款12633.16元。
(3)项目预算:本项目采用全风险代理收费方式,无基础代理费,目前尚有8471319.84元未执行到位,按回款比例最高不超过20%计提风险代理费,即不超过8471319.84*20%=1674263.968元。
(4)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案回款执行到位之日止,总服务时限不超过1年。
二、参选人资格条件
1、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应选人须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处于合法有效存续期间,且通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年检或提供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开具无需年检的证明,相关资料加盖应选人公章;若分所参与应选的,须具有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应选人公章,总所及其下属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选,否则视为无效应选。
(2)应选人及其律师在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停止执业以上的处罚;没有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没有被投诉记录。应选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并加盖应选人公章。
(4)与招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选项目应选。需提供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进行价格扣除。
2、参选人特定资格条件:
(1)应选人指派的法律顾问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应为律所权益合伙人(非名义合伙人),具有律师执业证书且执业15年(含)以上。
注:①提供合伙人合同及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证书复印件上需体现时间;②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应选单位或应选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近半年指2025年2月-2025年7月,下同)的社保证明。
三 、评标办法 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 招选 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应选者,请于2025年 8月19日15:30(北京时间,下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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