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ZJ2025BJ1012613
项目名称:北京节能环保中心企业清理专项法律咨询
所需服务:其他
项目业主: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4.000000
星级评价:无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4号楼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5日18时00分
交易方式:比选
服务时限: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资质(资格)要求:
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要求。
(二)比选人应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质,具备为企业清理提供专项法律咨询的专业胜任能力。
(三)项目负责人须为执业律师,能够独立完成咨询任务,且具有5年以上的相关法律咨询工作经验。
(四)近五年(2020年以来)有股权转让相关法律咨询的业绩。
(五)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比选。
(六)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比选。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金额说明:
所有工作完成后一次性付款。
公告说明:
请于材料递交截止日前将以下资料的电子版上传至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并按下列要求邮寄纸质版一份至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4号楼:
(1)律师事务所执业资质(需加盖公章)。
(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需写明该项目联系人及手机号、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
(3)近五年(2020年以来)完成的股权转让相关法律咨询的合同(需加盖公章)。
(4)公告日之后的信用状况证明截图(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状况查询记录,需加盖公章)。
(5)企业清理专项法律咨询工作方案,拟承担此项工作人员姓名、职称或职位(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
(6)报价函(所有工作完成后一次性付款,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
有无回避情况:
中介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三)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四)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