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我局拟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一名,现将在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往后顺延1年。如双方同意,合同期满后可续签2次。
二、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报酬:每年顾问费3万元(含日常法律事务和每年受我局指派或委托办理诉讼(一、二审算一件)3件以内),3件以外案件按律师收费标准减半后协商收取,若对律师费不能达成共识的,我局有权另找他人代理。办案所需费用(交通食宿、通讯、查档、资料复(打)印、邮递、传真等)按每件(每年3件内不收费)每个环节(一、二审各算一个环节)在本县1500元、本市2000元、本省3000元、省外4000元包干。
三、常年法律顾问报酬支付方式:顾问费用在每次案件指派或委托收到付款票据后10日内支付10000元,如当年不足3件案件,在本年度期满收到付款票据后10日内支付余额。其它案件在指派或委托收到付款票据后10日内支付。
四、日常法律事务范围:
1、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对重大事项的处理依法提供建议、意见,出庭仲裁、行政复议等。
2、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协议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对重大决策、行政处罚提供法律意见和依据。
4、根据委托方的需要,对其有关重大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5、根据委托或指派,参与委托方相关事务的协商、谈判和调处。
6、参与处理委托方与第三方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行政或其他重大纠纷,防范化解风险。
7、根据委托方的具体需求或指示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律师声明等法律文书,切实维护委托方的正当、合法权益。
8、接受委托或指派,担任代理人,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书,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等活动。
9、协助甲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法律培训。
10、根据甲方委托或指派,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2日8:30至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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