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冰雪大世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
哈尔滨冰雪大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进入指定平台获取,对哈尔滨冰雪大世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方式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哈尔滨冰雪大世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哈产代采(2025)第0527号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1.4 采购预算:第一部分:常年法律顾问控制价:15万元/年,
第二部分:涉诉法律服务(以标的额“n”为基数,以费率“%”报价),n≤10万元
(控制价:10%);10万元<n≤30万元(控制价:8%);30万元<n≤50万元(控制价:6%)
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1.5采购内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涉诉法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1.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两年,采取1+1模式
1.8采购供应商家数:1家
1.9质量标准:参照采购需求,达到甲方验收的合格标准
1.10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2年08月01日至2025年08月01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拟参加本项目潜在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08月01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与采购人的股东、投资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律师事务所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拟参加本项目潜在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2专用条款: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服务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
3)拟参加本项目潜在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08月01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担任过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案例不少于1件,需提供对应的合同及发票,合同价格可做脱密处理;承办过“游客诉景区侵权责任类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治理”类涉诉案件代理胜诉案例不少于5件,需提供胜诉案件判决书。案例需为潜在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服务团队成员参与的。
4)拟参加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需依法设立,提供通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许可证。律师事务所至少需成立五年以上,服务团队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均无司法行政部门的惩戒记录(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截图为准https://credit.acla.org.cn/)
5)拟参加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需拟派两名具备《律师执业证》的专职律师负责本项目。
6)供应商须在哈尔滨市区内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需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场所照片。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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