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利会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的比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会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我会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福利会法律顾问服务单位选聘项目
2服务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一年。
3.服务范围:全面法律服务(详见第二部分:服务内容)
4.项目预算:6万元,已落实
二、服务内容
1.日常法律咨询服务:针对中国福利会日常运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提供专业、精准且及时的法律意见与解决方案,确保工作合法合规开展。
2.合同全流程审查:对中国福利会各类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进行细致审查与优化修订,深度剖析潜在法律风险,确保条款合法合规、严谨完备,切实保障权益。
3.法律事务协同处理:协助妥善处理与会内外相对人相关的法律事务,涵盖纠纷调解、协商谈判等工作,推动矛盾高效化解,维护良好合作关系。
4.重大事项法律护航:深度参与中国福利会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合作等事项,开展全面法律风险评估,出具详实专业的法律分析建议,为科学决策筑牢法律根基。
5.多元法律代理服务:代理中国福利会参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各类法律纠纷解决程序,全力维护合法权益;按需提供律师函出具、法律见证等非诉讼法律服务,满足多样化法律需求。
6.定制化法律培训:定期为中国福利会工作人员开展定制化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与互动教学,切实提升全员法律意识与实务操作能力。
7.专项法律服务支持:高效完成中国福利会交办的其他法律相关工作任务,提供灵活、专业的法律服务支持。
三、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正常开展业务。
2.执业经验:具有成功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法律顾问服务案例(需提供相关合同或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违纪违规执业行为。
3.专业团队:拥有一支专业结构合理、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团队,团队成员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拟选派负责本项目的律师团队成员中,至少1名律师执业年限在10年以上(需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及相关工作经验介绍)。
4.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5.本地化服务能力:在项目所在地(上海)设有常驻办公场所,能够及时响应中国福利会的法律服务需求。
6.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律师事务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有意参加比选的律师事务所请于2025年8月22日17: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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